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与受托银行业务合作,5月11日上午,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台分中心召开受托银行公积金奖励性存放考核办法研究会,会议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庞钦梁参加。
会议解读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台分中心受托银行公积金奖励性存放考核办法》,明确了具体考核内容,具体分为“双扩面工作”“配合中心开展公积金业务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三大块内容,暂定奖励性存放总金额为6000万元,存放期限为3个月。同时明确,双扩面工作实行季度评分和排名制度。
此次会议结合实际,深刻把握公积金业务发展趋势,针对“金银”合作找不足、提建议、促发展,进一步推动了该县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