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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09/19 1.4w 阅读 462 点赞

近期,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使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时知悉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现将相关政策详细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6年8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2026年9月20日起生效。为落实《条例》修改后需要,进一步满足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强化制度保障功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二、起草依据

本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优化贷款认定标准

调整前:认房认贷: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原则,“认房”即购房所在地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认定标准(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统计),“认贷”即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1.家庭成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2.家庭成员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贷住房与现购买住房不在同一区域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首贷住房与现购买住房在同一区域,原住房已出售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原住房未出售的按二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3.家庭成员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贷款。

调整后:贷款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家庭成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2.家庭成员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与现购买自住住房不在同一区域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在同一区域的,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已出售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未出售的按二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区域以县(市、区)级行政区域认定,椒江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认定。
    除以上情形之外,具备如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成员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台州市内无自住住房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在台州市内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的,按二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二)上浮婚育家庭、人才贷款额度

调整前: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缴存人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给予政策支持。其中,二孩家庭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30%确定;三孩家庭的贷款额度可按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50%确定。

评为四星、五星“台州技工”和浙江工匠,出站留台博士后、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照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50%确定。

调整后: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缴存人家庭,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给予政策支持。其中,一孩家庭可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30%;二孩家庭可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40%;三孩家庭可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60%。

评为四星、五星“台州技工”和浙江工匠,出站留台博士后、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60%。

(三)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

调整前:购买自住住房满10年(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开始计算)及以上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提取限额为1000元/平方米乘以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

调整后:职工装修台州市范围内自住住房,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的,按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且装修单价最高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核定提取;未委托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装修的,按定额方式且装修单价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核定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四、新旧政策对比

(一)贷款政策对比问答

问:我们夫妻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在台州市范围内名下只有1套住房,现在买房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按首套政策算吗?

答: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和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之外,具备如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成员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台州市内无自住住房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在台州市内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的,按二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问:我是二孩家庭,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钱?和之前比有变化吗?

答:本次政策调整,完善了婚育家庭梯度化贷款额度上浮机制二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30%提高到40%。调整后的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提高至112万元,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提高至182万元,能更好满足购房资金需求。

(二)装修提取政策对比问答

问:装修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答:装修台州市范围内自住住房,如果是委托装修公司装修的,按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来计算,装修单价最高不超过2000元/平方米核定提取。没有委托自主装修的,按定额方式来计算,装修单价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核定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时,最高不超过40万元。

问:我原来申请过旧房自主更新提取,同一套房还能申请装修提取吗?

答:不可以!同一职工同一套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一次;旧房自主更新提取视同装修提取。

问:原来旧房自主更新提取要求不动产权证满10年,现在装修提取还有这个限制条件吗?

答:没有不动产权证满10年的限制但是同一职工同一套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一次

五、适用范围:台州市行政区域内。

六、注意事项:政策2026920日开始实施。

七、解读机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处室:贷款管理处0576-88832616,归集管理处0576-8852017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