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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5/04/04 9.3k 阅读 496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5〕29号),经国务院批准,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林燚、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叶丽萍、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蒲通、浙江正特集团有限公司单才华享受2014年政府特殊津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的有关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地政府可参照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48号)精神,对新批准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给予1:1的配套奖励。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大力宣传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他们的敬业奉献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识才、爱才、敬才和用才的良好氛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引领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加快台州“一都三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有关津贴的拨付和证书发放事宜请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8511402。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