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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06/15 8.6k 阅读 241 点赞

台州广电总台,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

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新广发[2015]69号)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台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发[2015]94号)的有关规定和评审工作计划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市广播影视新闻、播音、艺术、电影放映、工程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我省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要求,今后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将逐步实行评聘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为此,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以岗位管理为基础,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突出重业绩、重能力的激励导向;要严格申报条件,强化程序管理,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必须认真核实,要按照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例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业绩、学历、资历基本条件执行。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要按破格条件从严掌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2015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本年度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象须完成一门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并考核合格。各年度没有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

呈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准确规范,必须由推荐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供。申报对象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送审材料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有关计算机、外语及其他要求,按照台人社发[2015]9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送审材料

(一)第一部分材料:不装订成册。

1.材料清单一份(贴在资料袋上)。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1份(申报中级人员不需填报),表中信息务必准确填写。

3.《2015年推荐评审对象花名册》(附电子版上报)、《委托书》各1份,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每人一式4份;中级每人一式3份;表中须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5.《推荐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正高级35份,副高级30份,中级25份,须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申报艺术正高人员按省文化厅要求格式报送。)

6.《专业工作总结》(3000—5000字),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第一页须标明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和姓名,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正高级35份,副高级30份,中级25份。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二)第二部分材料:可单独装订成册(共1册)。

1.近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1份(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聘用合同》)。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复印件(申报高级需5年以上、申报中级需4年以上)各1份。

5.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6.有效期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7.近3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继续教育学习材料1份(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按年度统计学时,每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9.播音专业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10.破格申报对象提交《破格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须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附破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三)第三部分材料:可单独装订成册(共1册)。

1.任现职以来市一等奖以上的专业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正常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一般要有省部二等以上奖项1个,破格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一般要有省部二等以上奖项2个。

2.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一式1份;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一式1份)。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交1篇以上论文,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交2篇以上论文;申报副高职称的提交2篇以上论文,破格申报副高职称的提交3篇以上论文。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须在《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标明1篇代表作(必须是独著)。

3.申报播音专业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总计时间为10分钟的节目带(DVD光碟)1盒。其中前5分钟为新闻节目,间隔30秒后为5分钟专题节目,电视播音员或主持人的新闻节目和专题节目均须有本人正面图像。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除自身业绩外,需在《综合表》和业务总结中说明个人在带队伍、培养人才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2.艺术专业申报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继续采用附加答辩的方式,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3.省、市政府组织评定的先进个人奖项或省、市政府与广电部门联合组织评定的先进个人奖项,可作为荣誉奖项申报。

4.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并需由对口报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5.所有评审材料由系列主管部门用档案袋(非礼品袋或档案盒),一次性提交齐全,原则上不再接受个人呈报补充材料。

6.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7.根据资格证书制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报送二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建议系列主管部门刻录成一张光盘统一上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报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8.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报送有关材料(见附件1),逾期责任自负。

9.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网上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加强管理(申报说明见附件2)。

联系人:陈祥炎

联系电话:0576-88812215

地    址: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台州市文广新局622房间

邮    编:318000

附件:1.2015年各中、高级评委会评审时间表

2.网上申报说明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材料、表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上下载

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12日

附件:台文广新〔2015〕55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