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台特殊工时许〔2024〕48号
台州普立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08月06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08月0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5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具体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如下:
岗位 | 实行期限 |
销售岗位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6日 |
泵工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6日 |
搅拌车司机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6日 |
生产相关单位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6日 |
综合维修岗位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6日 |
保安 | 2024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06日 |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