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台劳务派遣许〔2024〕21号
台州祥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4年08月16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
变更住所:公司地址由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东海大道258号三层A325室变更为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曙光大厦503-3。
请你(单位)于2024年08月16日前,持原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