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葛学明《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6/06/15 1.9w 阅读 112 点赞

台州市恒卓卫浴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5月26日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葛学明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关于“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告知举证责任,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做出认定结论。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202623)。请你单位自看到本公告后到我机关领取或联系本机关。(地址:台州市东环大道143-147号,联系电话0576-88516910)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