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1〕15号)、《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18号)的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台州市2023年“浙江工匠”拟推荐人选(见附件)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起到2023年11月28日止。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台州市政府1445办公室。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0507。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