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浙技校许〔2026〕1号
台州市恒勃技工学校: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6年03月18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审批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法定代表人由徐祥振变更为金建华。
请你(单位)于2026年03月18日前,持原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3月18日